員工福利政策
員工福利政策 |
(一) 本公司有完善的福利制度,並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勞資協調推動各項福利措施,主要福利項目有團體保險、員工旅遊、眷屬旅遊補助、生日禮金、年節禮品、婚喪喜慶補助等。 (二) 本公司每年均由各單位針對人員專業提昇、作業流程改善及各項訓練提出訓練計劃,並排定內部訓練講師或委外訓練,讓員工能自我提昇增加競爭力。 111年度員工進修情形: |
項 目 | 班次數 | 總人次 | 總時數 | 總費用(元) |
新進人員訓練 | 40 | 40 | 624 | 0 |
專業職能訓練 | 290 | 478 | 1,075 | 562,131 |
主管才能訓練 | 8 | 8 | 113 | 37,653 |
通職訓練 | 314 | 477 | 1,275 | 1,900 |
總計 | 652 | 1,003 | 3,105 | 601,666 |
(三)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1.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給付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民國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以及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4%提撥退休基金,存入台灣銀行專戶保管。 本公司於111年6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與適用舊制退休金或保留舊制年資員工結清退休金;本公司111年12月31日已無適用確定福利計劃之員工,故無應提撥之確定福利給付義務。 2. 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四) 本公司設有員工意見箱,並且不定期舉辦勞資協調會,勞資雙方溝通良好,截至 112年3月底止並無勞資糾紛事件。 |